海关提示:携带笔记本等20种物品入境须缴税
导读
海关提醒旅客,为了出入境时更加顺畅,请勿违规超量携带物品货泉,相关题目市民也可拨打12360上海海关服务热线咨询。记者昨天从上海海关了解到,旅客个人携带出入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、公道数目为限。春节将至,又到市民出境旅游购物高峰期,但一些市民对海关相关划定了解未几,导致出入境通关时由于违规携带物品而“卡壳”。
海关对国家划定的20种商品须征税验放,其中包括照相机、iPad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等。 据先容,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海关仅对超出部门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如名贵腕表、名牌手提包等,则要全额征税。 如有旅客但愿携带烟酒回沪,每位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可免税携带酒精饮料1500毫升(酒精含量12度以上,一般为两瓶)、香烟400支(一般为两条)、雪茄100支、烟丝500克。
根据国家关于货泉出入境的有关划定,中国公民出入境、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货泉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,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,超过这一限额要填写《海关申报单》并选择海关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。 假如超量携带货泉出入境又未向海关申报的,海关查获后将按有关划定进行处理。复带进境时,海关凭本次出境的《海关申报单》放行。如旅客回国时所购物品已超过了海关免税额度,应选择填写《海关申报单》后走海关红色申报通道,如实向海关申报后缴纳税款。如旅客无法判定所购物品是否超过免税额度,建议走红色通道向海关咨询。
据悉,2012年上海海关共查获旅客携带超量货泉未报案件85起,涉案金额4009.86万元人民币;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;查获旅客携带超量各类名牌包、腕表、化妆品等共计2万余件。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海关建议旅客出境随身携带照相机、便携式摄录机、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时,应主动填写《海关申报单》后报请海关验核,并将《海关申报单》妥善保留。另外,根据现行划定,携带外币现钞超出折合5000美元出境必需提供国家外汇主管部分出具的外汇出境携带许可证实,携带人民币超出20000元则禁止出入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