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前前后后来美国十几次了,或许有人会说,你是一个美国通啊,对于这一点我内心其实是不接受的。
举例来说,一个人在一座城市生活多年,并不能说明他对这座城市的熟悉程度。正如我没有在初夏的雨后去过国子监,没有从景山山顶回望过长安街的月色灯火,即使去遍了长城故宫后海南锣鼓巷,也是没有资格说自己了解北京的。
就像我大概是第二十次出差到上海,狠狠地为“红宝石小方”排过队,又探访了数所旧名媛故居后,才觉得隐约对这个城市的风姿开了窍。
来美国的次数虽然多,也去过大都会、第五大道、洛克菲勒中心,但我并不了解美国。
真正让我对美国风情开窍的是在费城生活的九个月。
这九个月里我依然时时觉得这个城市充满了值得探寻的新的美景。而这周,我终于找到了自己认为有自信的一条标准:
“一个人如果没有沿着South ST(费城南街)从1街走到20街,那么他/她便还不能说曾真正见识过这座城市。”
南街有什么?我来到费城的前六个月从来没有踏上过这条街道的中心城部分。与此相比,我的时间都用来以脚丈量充满名牌店的Chestnut ST、Walnut ST或充满餐馆的Samson ST了,甚至北部博物馆区的街道我也走了遍。我想,南街上,大概是民宅,甚至更可怕的,是黑人区吧。直到为了陪Boston来到朋友去尝费城第一家Cheesesteak店,我才第一次将脚步踏上南街,甚至费城更南的街道。
出人意料的是,这里的街道出奇的干净体面,仿佛欧洲的街道,两边小巷种满了各色的花树,街道两边隐藏了无数安静神奇的咖啡馆、古董店、古着衣铺。
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,数次午后散步在南街上。每一次的探访都是没有指南或目的性的,只为了享受悠闲安静的时光,吃一个冰激凌筒。看到心仪的铺子就进去走走,有时则故意跳过,留一段白,好让下一次再有来到理由。
来到美国旅游的中国游客,在参加旅游景点之后有必要踏上街头,用自己的视野和心灵来感受这座城市,相信你会如我一样,对美国风情开了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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